“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”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。但是,有一种情况很多驾驶员可能忽略了,而且很容易“中招”,那就是“隔夜酒”。
为切实维护“两防三保”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,年7月3日,察右中旗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缉行动,期间依法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
当日早上9时许,大队民警在科乌线二道沟附近进行路检路查,一辆车牌号为蒙AUT***的汽车形迹可疑,民警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,并对驾驶员国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,经现场检测,结果显示其体内乙醇含量为24mg/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,对驾驶员国某某处以0元罚款,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,并记12分的处罚。
察右中旗交管大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,采取常规和特殊手段相结合,无规律性时段、路段严查辖区酒驾、毒驾违法行为,一经查获,将按照法律规定从严惩处,绝不姑息。
察右中旗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:探亲访友、亲朋聚会少不了把酒言欢、对酒当歌,在您提起酒杯的同时,请与亲朋相互提醒“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”,酒驾毒驾害人害己,莫拿生命当儿戏,请为社会、为他人、为家人、为自己负责。
安全无小事,守法平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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